为进一步优化作物学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切实改善和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加速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推动学科建设与发展,根据《甘肃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管理办法》(甘农大发〔2022〕125号)和《甘肃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的通知》(甘农大研发〔2025〕54号)文件要求,结合作物学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需要与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博连读遴选工作;成立由各学科方向博导代表组成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考核小组(以下简称“遴选考核小组”),负责本学科硕博连读选拔考核和综合考核等工作,各学科方向秘书参加考核工作。
二、选拔对象和名额
遴选对象为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2024级在学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每个学科方向遴选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人数不得超过2025年度本学科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50%,每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每年接收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超过2名。
三、遴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等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 完成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硕士研究生阶段所有课程的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或重修课程。
4.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00分及以上。
5. 有至少两名所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意见。
6.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学科(类别)的规定。
7. 符合各学科方向提出的其他要求。
四、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于2025年11月4日前向农学院提出个人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甘肃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包括现任硕导的推荐意见及报考博导的接收意见。推荐意见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①导师对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介绍;
②导师对申请人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介绍;
③导师对申请人申报硕博连读的意见。
2. 至少两名所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3.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 硕士研究生成绩单。
5. 本科毕业生和学位证复印件。
五、遴选程序
1. 2025年11月4日前,本人申请,导师推荐。申请人向农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甘肃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研究生的硕士生导师签署推荐意见,报考博士导师签署接收初步意见。
2. 2025年11月6日前,遴选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初审。学院通过初审确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在本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
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如下:
①在学院遴选工作小组领导下,由遴选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②遴选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各分项占比及打分表附后),每位申请人遴选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③申请人通过PPT汇报的形式汇报在硕士期间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学业情况、科研情况、其他综合表现以及博士研究计划等,汇报时间约10分钟。
④通过现场答疑的形式,考察申请人的学业水平和外语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学术潜力和专业素养,问答时间约20分钟。
⑤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秘书汇总后当场公布考核成绩。
3. 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4. 公示无异议拟确定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博士入学前由学院对其科研能力和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5.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专业及研究方向须与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一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须具有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6. 拟遴选为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须参加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见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其他事项
1. 硕博连读研究生指标纳入招生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占用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2. 确定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不得因个人主观意愿中途退出。
3. 确定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前,按硕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按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 硕博连读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文章要求以学校相关文件及学院相关规定为准。
5. 硕博连读研究生不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在攻读博士学位的4年内不接受其硕士论文答辩的申请;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若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6. 本细则由农学院负责解释。
农学院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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