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安排,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全面负责组织落实本年度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按照学院二级学科方向成立3个复试小组,分别负责我院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分组如下:
复试小组
复试专业
复试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栽培组
作物学(研究方向: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农艺与种业(作物-栽培方向)
胡老师
QQ:1042845825
育种组
作物学(研究方向:作物遗传育种);农艺与种业(作物-育种方向)
杨老师
QQ:480509240
中草药组
作物学(研究方向:药用植物资源与利用);中药
郝老师
QQ: 1039148251
二、招生指标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作物学专业):38人(含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5人)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方向:17(含推免生10人)
作物遗传育种方向:17(含推免生2人)
药用植物资源与利用方向:4(含推免生3人)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85人
农艺与种业:73人(含国际产学研用联培硕士专项计划1人)
中药:12人
以上为学校初次分配指标,后续根据学校分配指标可能有调整。
三、复试名单确认原则
2025年第一志愿报考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且符合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第一志愿报考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学术型硕士作物学(090100)专业的上线考生共27人。作物学专业各研究方向按初试总成绩自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名,并结合作物学各研究方向招生指标确定复试名单,差额比例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第一志愿报考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农艺与种业(095131)专业领域(01作物方向)的上线考生共88人,按照初试总成绩自高到低进行排名,并结合农艺与种业专业招生指标确定复试名单,差额比例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第一志愿报考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中药(105600)专业领域的上线考生共12人,按照初试总成绩自高到低进行排名,并结合中药专业招生指标确定复试名单,差额比例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我校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共8人,结合考生初试单科和总分上线情况,在单科成绩降1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初试总分/报考专业二区国家线总分的比值大小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四、复试方案
(一)复试方式与复试费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次100元。
(二)考生资格审查
1. 报到与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2025年3月30日(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到地点: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农科楼311)。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见附件1。
2. 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须于2025年4月28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及内容
报考我院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参加3月30日至4月2日的复试,复试时间如有调整会第一时间通知考生本人。
1.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
作物学(研究方向: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作物学(研究方向:药用植物资源与利用)
3月30日19:00-21:00
农科楼三楼312会议室
中药
农科楼三楼310会议室
作物学(研究方向:作物遗传育种)
农科楼四楼420会议室
农艺与种业
诚朴楼(2号教学楼514、515、516教室)
同等学力加试
3月31日8:00-12:00
笔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会第一时间通知考生本人。
(2)笔试内容
①笔试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
复试笔试科目
序号
专业
研究方向
同力加试科目
1
作物学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作物栽培学,农作学
土壤肥料学,旱农学
2
作物遗传育种
作物栽培学,作物育种学
种子学,遗传学
3
药用植物资源与利用
药用植物学,药用植物栽培学
中药鉴定学,中药炮制学
4
作物
农作学,旱农学
5
不区分研究方向
中药鉴定学,中药资源学
中药炮制学,中药化学
②笔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长为2小时。
③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每门课考试时长为2小时,成绩需达到6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笔试要求
①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开考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②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钢笔或者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学院要求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其他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③考生须遵守《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考场规则》(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原则上笔试结束后2日内将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 面试
(1)面试时间
4月1号8:00
农科楼三楼、四楼会议室
农艺与种业(作物-栽培方向)
4月2号8:00
农艺与种业(作物-育种方向)
3月31号14:00
面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会第一时间通知考生本人。
(2)面试内容:
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分值为5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5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面试流程:
①面试时考生身份验证:考生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由复试小组秘书现场核验。
②考生进行英文自我介绍,然后现场随机抽取试题并进行作答,复试小组成员依次提问考察。
③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协调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
④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纪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
原则上面试结束后2日内将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录取
(一)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由各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排名,原则上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复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
面试成绩=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成绩(5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批次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
2.复试考生可在农学院网站查询招生导师信息,在考生拟录取后经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4.依照有关规定,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录取类别
1.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学院须严格审定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并提前告知其相关就业政策;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考生的人事档案在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统一调取,于5月5前完成。
4. 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应于7月15日之前调至我校。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在学院主页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考生可于复试后在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查询。
(五)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学院审核。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由招生学院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并在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说明。
(六)录取通知书
我校拟定于6月底或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
(一)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熟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或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二)其他事项
本工作安排由农学院2025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三)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1、考生答疑、申诉受理、复试现场联系方式
复试现场联系人:黄老师
邮箱:281061857@qq.com
Q Q号:281061857
电话:0931-7610550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甘肃农业大学农科楼311室
2、学院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电话:0931-7631145
邮箱: nxy@gsau.edu.cn
附件1: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附件2: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名单(一志愿)
附件3: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4: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治审查表
农学院
202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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